戴罪立功出自《王陽明全集•案行漳南道守巡官戴罪督兵剿賊》,意思為帶著罪過或錯誤去創立功勛,以功贖罪。
王守仁字伯安,號陽明子,世稱陽明先生,故又稱王陽明。他是中國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、哲學家、文學家和軍事家。
王守仁二十八歲時考中進士,做了兵部主事。他的長官張忠很瞧不起文人,就找機會故意刁難他,讓他射箭。王守仁氣定神閑,拉弓連續射了三箭,每一發都命中紅心,當時在場的眾人都非常佩服。
明武宗時,南贛四省暴發匪亂。王守仁接受朝廷詔令,前去平定匪亂。在攻破大帽山、長富村后,匪寇退守象湖山負隅頑抗,明軍幾員大將戰死,戰斗異常慘烈。危急時刻,王守仁把將士們集中在一起,鼓舞士氣。他說道:“其覃桓等所統軍兵,就仰(指揮)高偉管領,戴罪殺賊立功自贖。”
數十年中,王守仁為大明王朝平定匪亂、寧王之亂和南疆之亂,立下了赫赫戰功,最后被封為兵部尚書。